贸易术语词典
原材料贸易中 133 个术语的通俗详解:国际贸易术语、支付、运输、海关、质量单证、塑料、金属、化工、农业与能源。
化学品与安全
保质期、复验期与储存条件
原材料在推荐条件下储存时保持规格指标的期限。维生素、酶制剂、过氧化物、单体、活性化学品和部分油脂会随时间降解,因此 COA 和标签上应注明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或复验期。储存条件(温度范围、湿度、避光、惰性气体保护、密封包装)见 SDS 第7部分。在采购合同中约定“交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5%”等条款,是防止销售陈旧库存的常用保护措施。
化学品等级(工业级、食品级、医药级、分析纯)
同一种化学品按纯度和杂质限值分为不同等级并以不同价格销售。工业级用于一般生产;食品级(E 编码添加剂、FCC 或 JECFA 规格、重金属限量)用于食品和饲料;药用级(USP、EP、BP、JP、中国药典)在 GMP 条件下生产,用于药品和部分化妆品;分析纯/试剂级(ACS、AR、HPLC)用于实验室。以低等级替代高等级属于违规,订单和 COA 中必须写明等级和参照规格。
危险货物运输(联合国编号、IMDG、ADR、IATA)
易燃、腐蚀、有毒、氧化或危害环境的物质按运输方式适用不同规则:海运为 IMDG 规则,公路为 ADR,铁路为 RID,航空为 IATA DGR。每种物质以四位联合国编号(如 UN1823 固态氢氧化钠)、危险类别 (1–9) 和包装类别 (I–III) 标识,这些信息见 SDS 第14部分。必须使用联合国认证包装、类别标签、危险货物申报单并由受训人员操作;运费和保险高于普通货物,部分船舶和港口拒收某些类别。
CAS 号(化学物质登记号)
美国化学会下属化学文摘社 (CAS) 为每种化学物质分配的唯一数字编号,如“7732-18-5”(水)。由于同一物质可能有许多商品名和地方名称,CAS 号是采购中避免混淆的最可靠方式;SDS、REACH 注册、海关和限用物质清单均以 CAS 号为依据。混合物没有单一 CAS 号,其组分须分别列出。欧盟还使用 EC 号 (EINECS)。
GHS / CLP 分类与标签(象形图、H 与 P 说明)
联合国《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》(GHS) 以统一标准在全球对化学品的物理、健康和环境危害进行分类;欧盟通过 CLP 法规实施,中国通过 GB 30000 系列标准实施。标签须包含相应的红框象形图(共九种)、信号词“危险”或“警告”、危险说明(H,如 H314“造成严重皮肤灼伤”)和防范说明 (P)。分类见 SDS 第2部分,须与包装标签一致,标签须使用目的国语言。
REACH(化学品注册)与 KKDİK
欧盟第1907/2006号法规,要求在欧盟境内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每种物质都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(ECHA) 注册,即“没有数据就没有市场”。欧盟以外的供应商可通过“唯一代表”(OR) 注册,否则注册义务由进口商承担。土耳其对应法规为 KKDİK,韩国 (K-REACH)、中国(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)和英国 (UK REACH) 也有类似制度。买方应索取注册号并确认是否含有高度关注物质 (SVHC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