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贸易术语与贸易合同
指定地点(交货点)
写在贸易术语缩写之后的城市、港口、码头或场所名称,表示费用和风险转移的地点。写得越精确(如“FCA 盖布泽,卖方仓库,耶尼街4号”),争议风险越低。只写国家或根本不写地点是常见错误,会使风险转移和费用分摊不明确。
相关术语
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
国际商会 (ICC) 发布的11种标准交货术语,规定卖方在何处交货、风险何时转移给买方,以及运费、保险和海关手续由谁承担。国际贸易术语不规定价格、付款方式或所有权转移,这些须在合同中另行约定。使用时应注明指定地点和版本,例如“FOB 梅尔辛港,Incoterms 2020”。
船上交货 (Free On Board) FOB
原材料贸易中最常用的术语之一,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。卖方在装运港将已办妥出口清关的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,货物装上船时风险转移给买方。运费和保险由买方安排;散货须另行约定装货速率、装卸时间和滞期费。集装箱货物更宜使用 FCA。
目的地交货 (Delivered at Place) DAP
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仍置于到达运输工具上、可供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,并承担此前的全部费用和风险。卸货、进口清关、关税及增值税由买方负担。常用于汽运送货销售;合同应约定若进口手续造成延误,等待费用由谁承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