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与贸易融资
银行保函(履约保函/预付款保函)
银行承诺在受益人索赔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。履约保函保证卖方履行合同,金额通常为合同额的5–10%;预付款保函保证在未交货时退还买方定金。国际交易多使用适用国际商会 URDG 758 规则的见索即付保函。
相关术语
预付款及定金/尾款结构
买方在发货前支付全部或部分货款。常见结构为签约时付10–30%定金,尾款凭装运单据副本或到货时支付。定金用于卖方的原料采购和生产;为保护定金,买方可要求预付款保函、托管账户或经过验证的供应商。向新供应商大额预付是欺诈风险最高的情形。
备用信用证 (SBLC)
它不是常规付款工具而是一种保障:若买方在赊销或延期付款下未付款,卖方凭违约声明和简单单据即可向备用信用证索偿。适用 ISP98 或 UCP 600 规则,作用类似银行保函。常用于重复发货,以免每批货单独开证。注意:网上“租赁 SBLC”或“SBLC 变现”的报价是常见骗局。
销售合同
规定国际原材料买卖中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文件。应包括产品及规格、数量及溢短装、价格及币种、贸易术语及指定地点、装运期、付款方式、质量和数量的确定(检验)、保险、不可抗力、违约救济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。若双方所在国允许,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》(CISG) 自动适用,除非明确排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