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与贸易融资
D/P · CAD
付款交单 (D/P – CAD)
卖方通过本国银行将物权单据(尤其是正本提单)寄至买方银行,买方付款后银行才交单的托收方式,适用 URC 522。费用低于信用证,但银行不保证付款:若买方拒绝赎单,货物滞留在目的港,卖方将面临滞期费、退运运费或低价处理的风险。适用于互信、长期合作的关系。
相关术语
承兑交单 (D/A) D/A
跟单托收的远期形式:买方承兑一张远期汇票(如60天)即可取得单据和货物,到期再付款。卖方手中只剩已承兑汇票,失去对货物的控制,风险接近赊销,因此通常配合信用保险或银行对汇票的保付(加签)使用。
信用证 (L/C) L/C
一种跟单结算方式:买方银行(开证行)承诺在卖方按时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(提单、发票、分析证书、原产地证等)时付款。银行只处理单据而不处理货物,因此信用证条款必须与销售合同完全一致且可执行。它是大额原材料交易和首次合作对象之间最常用的安全付款方式。
提单 (B/L) B/L
承运人签发的、证明已接收或装运货物的海运最重要单据。它有三项功能:货物收据、运输合同证明,以及在“凭指示”签发时作为物权凭证。由于持正本提单者可提货,它是信用证和跟单托收的基础。“清洁已装船”提单表明货物外表状况良好地装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