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与贸易融资
SBLC
备用信用证 (SBLC)
它不是常规付款工具而是一种保障:若买方在赊销或延期付款下未付款,卖方凭违约声明和简单单据即可向备用信用证索偿。适用 ISP98 或 UCP 600 规则,作用类似银行保函。常用于重复发货,以免每批货单独开证。注意:网上“租赁 SBLC”或“SBLC 变现”的报价是常见骗局。
相关术语
信用证 (L/C) L/C
一种跟单结算方式:买方银行(开证行)承诺在卖方按时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(提单、发票、分析证书、原产地证等)时付款。银行只处理单据而不处理货物,因此信用证条款必须与销售合同完全一致且可执行。它是大额原材料交易和首次合作对象之间最常用的安全付款方式。
银行保函(履约保函/预付款保函)
银行承诺在受益人索赔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。履约保函保证卖方履行合同,金额通常为合同额的5–10%;预付款保函保证在未交货时退还买方定金。国际交易多使用适用国际商会 URDG 758 规则的见索即付保函。
赊销 (记账交易) O/A
卖方直接将货物和单据发给买方,买方在到期日(如30–90天)支付发票款。这对买方最有利、对卖方风险最大,卖方通常通过贸易信用保险、保理或备用信用证管理信用风险。在长期互信关系及欧盟内部贸易等市场中已成为常规做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