质量、检测与单证
仲裁检验(裁判分析)
当买卖双方检验结果差异超过合同约定的允差时,由事先约定的独立实验室对封存的留样进行检验。在矿石和精矿贸易中常见;仲裁检验结果通常为最终结果,或与较接近一方的结果取平均值。费用通常由结果偏离较大的一方承担。
相关术语
取样(代表性样品)
按照标准方法抽取能代表整批货物的样品,例如粮食用 ISO 24333、矿石用 ISO 3082、液体用 ASTM D4057。散货装船时,按间隔抽取的份样经合并缩分,通常封存三到四份相同样品:分别交卖方、买方,另留一份供仲裁检验。报价阶段用小量型式样品测试适用性;合同应约定大货品质与确认样品一致。
分析证书 (COA)
生产商或独立实验室针对某一批次出具的检测结果文件,并列出规格限值,内容包括产品名称、批号、生产日期、检测方法(如 ASTM、ISO)、实测值和合格范围。TDS 给出产品的典型性能,COA 给出所交付批次的实际数值。信用证项下,COA 必须由信用证要求的出具人按规定内容出具。
仲裁(国际商事仲裁)
由双方选定的仲裁员而非国家法院以保密且终局的方式解决争议。常用机构包括国际商会 (ICC)、伦敦国际仲裁院 (LCIA)、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(SIAC)、伊斯坦布尔仲裁中心 (ISTAC),或大宗商品协会 (GAFTA、FOSFA、LME) 的规则。依据《纽约公约》,仲裁裁决可在17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,因此对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而言通常比诉讼更有效。仲裁条款应写明机构、仲裁地、语言和仲裁员人数。